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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律师 杨光律师1998年从事律师,是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22年,积累了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对各种疑难案件富有强烈的挑战欲。代理被告案件有心得。擅长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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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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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上市需要的条件

  摘要: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上市需要将公司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等条件。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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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的特点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2、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

  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

  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知名的大企业几乎全是上市公司。例如,美国500家大公司中有95%是上市公司。

  首先:上市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讲,公司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分了。

  其次,上市公司是把公司的资产分成了若干分,在股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大家都可以买这种公司的股票从而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上市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则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场交易(注意:所有公司都有股份比例:国家投资,个人投资,银行贷款,风险投资)。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众披露公司的资产、交易、年报等相关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则不必。

  最后,在获利能力方面,并不能绝对的说谁好谁差,上市并不代表获利能力多强,不上市也不代表没有获利能力。当然,获利能力强的公司上市的话,会更容易受到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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