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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光律师 杨光律师1998年从事律师,是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22年,积累了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对各种疑难案件富有强烈的挑战欲。代理被告案件有心得。擅长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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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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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2104199810384915

执业律所: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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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导读: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那么,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呢?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呢?

  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合同成立始于承诺生效,它是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等内容协商一致的结果。所以,合同成立必须有以下两个要件:

  1、须有两方以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

  2、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意。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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