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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光律师 杨光律师1998年从事律师,是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22年,积累了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对各种疑难案件富有强烈的挑战欲。代理被告案件有心得。擅长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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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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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导读: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别人资产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那么在日常中生活中,侵占罪要以侵占多少金额才可以立案呢?侵占罪的立案标准金额是在哪个幅度呢?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我国刑法中的大多数财产犯罪都是数额犯,即以一定财产数额作为定罪的标准。因为,犯罪数额直接反映着经济犯罪行为的规模及其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既是区分违法与犯罪、重罪与轻罪的主要标准,优势决定刑罚轻重的重要客观尺度。

  本罪的立案标准,一为数额较大,一为有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相关规定,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侵占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里“数额较大”是指侵占5千元到2万元之间,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起伏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不合法侵吞本单位资产,违法数额到达“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 能够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起伏内断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违法数额每添加一千八百元,能够添加一个月刑期,断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起伏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不合法侵吞本单位资产,违法数额到达“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能够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起伏内断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违法数额每添加一万元,能够添加一个月刑期,然后断定基准刑。

  3、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相应添加惩罚量,调理基准刑,但累计添加的惩罚量不得超越基准刑:

  (1)职务侵吞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形成其他严重损失的,能够添加基准刑的30%以下;两种景象一起具有的,能够再添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屡次职务侵吞的,能够添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职务侵吞用于防止、操控突发感染病疫情等灾祸款物的,能够添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职务侵吞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能够添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职务侵吞的款项用于吸毒、赌博等违法违法活动的,能够添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确因看病、学习等日子急需而实施职务侵吞的,能够削减基准刑的2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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