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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律师 杨光律师1998年从事律师,是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22年,积累了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对各种疑难案件富有强烈的挑战欲。代理被告案件有心得。擅长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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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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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企业跨区迁出流程怎么走?

  摘要:企业跨区迁出的办理流程怎么走?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住所、经营地点变更后,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迁移登记。下面给您整理介绍企业跨区迁出的办理流程以及相关知识。

  企业跨区迁出的办理流程

  1、企业向拟迁入地的企业登记机关提出迁入申请;

  2、拟迁入地的企业登记机关同意该企业迁入后,企业持拟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同意该企业迁入的文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迁出登记;

  3、原登记机关核准迁出登记后,通过邮政部门保密寄送方式将该企业的档案寄往拟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

  4、企业向拟迁入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住所的变更登记。

  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管理岗接收纳税人报送证件、资料后进行审核:

  1、审查纳税人受理迁移前纳税申报情况,对一般纳税人还应审核受理迁移前报税及收缴“两卡”情况;

  2、审查纳税人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情况;

  3、审查纳税人缴销发票情况;

  4、审查纳税人有关税务资格的取消情况;

  5、审查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证件缴销情况;

  6、审查纳税人是否有在查案件等情况。

  审核合格的,即时制作《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交纳税人用于领取终审文书。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受理申请;对资料不全的,即时向纳税人制发《限期补正通知书》,由纳税人补正资料。

  对经审查无误的纳税人,予以办理迁移登记,并进行相关工作处理。

  1、对跨区迁出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CTAIS系统打印《迁移通知书》。

  2、对跨区迁入的纳税人,持《变更税务登记表》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通过CTAIS系统接收并进行相关信息变更,其税务登记代码不因行政区划或生产经营地点和主管税务机关的改变而改变,为终身不变号码,延续使用不予变更。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由迁入局变更后重新发放。

  4、具有出口退税资格的纳税人,在迁移登记前,商业企业将免抵调(退免税)结清,工业企业将免抵退税结清。

  税务登记管理岗发现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等违法违章行为的,转违法违章处理。

  单位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单位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通过省局外网下载或到原税务登记机关领取《税务登记变更表》,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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