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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律师 杨光律师1998年从事律师,是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22年,积累了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对各种疑难案件富有强烈的挑战欲。代理被告案件有心得。擅长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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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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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董事会成员变更的流程

  一、什么是董事会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它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二、董事会的义务是什么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而某些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

  三、董事会成员需要几人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至十三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五至十九人。

  四、董事会成员变更需要的材料

  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和公司高管的借调等其他原因,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的,要准备以下材料已达到董事会成员变更的要求:

  (一)企业关于变更董事会成员的申请书(原件);

  (二)企业关于变更董事会成员的董事会决议(原件,董事会架构不变的不需提供);

  (三)企业关于变更董事会成员的补充合同(原件,董事会架构不变的不需提供,外商独资企业不需提供);

  (四)企业关于变更董事会成员的补充章程(原件,董事会架构不变的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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