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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光律师 杨光律师1998年从事律师,是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22年,积累了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对各种疑难案件富有强烈的挑战欲。代理被告案件有心得。擅长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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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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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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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怎么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

  导读:签订的合同也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内容违法法律规定,违反公共利益或者是受欺诈胁迫签订的合同,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具体的合同无效情形是怎么样的呢?

  可以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b) 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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