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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光律师 杨光律师1998年从事律师,是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22年,积累了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对各种疑难案件富有强烈的挑战欲。代理被告案件有心得。擅长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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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光律师

手机号码:13704933038

邮箱地址:313822434@qq.com

执业证号:12104199810384915

执业律所: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万达广场B1 SOHO 1221室

建筑工程

工程合同纠纷如何举证

  工程合同纠纷怎么举证?因为工程合同纠纷要通过诉讼解决的,证据的搜集是必不可少的,当事人在搜集证据的时候,可以从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方面入手。

  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社团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如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工程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

  (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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