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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光律师 杨光律师1998年从事律师,是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22年,积累了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对各种疑难案件富有强烈的挑战欲。代理被告案件有心得。擅长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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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光律师

手机号码:13704933038

邮箱地址:313822434@qq.com

执业证号:12104199810384915

执业律所: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万达广场B1 SOHO 1221室

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防范

  (一)在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陷阱与防范

  1.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在委托书方面 陷阱:不填写委托书,或委托事项填写不全、不清。

  防范:全面、正确、详细填写委托书

  3.在委托人义务条款方面 陷阱:委托人的义务填写不细、不具体、不全面,致使工程责任不好判定。

  防范:委托人的义务,一定要填细、填全。

  4.在承包人义务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的义务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防范:填写承包人的义务越细越好,每个环节和要求都要写清楚。

  5.在纠纷解决方式条款方面 陷阱:当事人各自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

  防范:协定公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和地域管辖。

  6.在合同签字盖章方面 陷阱:合同最后只签字不盖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公证。

  7.在规定违约责任方面 陷阱:承包人尽力减少违约责任事项,或尽量减弱违约责任程度,或减少违约责任额。

  8.在增补条款方面 陷阱:只写“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项条款”而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在合同条款笼统的情况下,承包人不增补工程事项。

  防范:发包人应将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要求及各种细节补齐,防止条款笼统,而使工程质量等出现问题不宜追究。

  (二)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的陷阱及防范

  1.在发包人、承包人条款方面 陷阱。

  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在质量条款方面 陷阱:质量条款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防范:质量条款越细越好,每个环节和要求都要写清楚。

  3.在纠纷解决方式条款方面 陷阱: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

  防范:协定公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和地域管辖。

  5.在签字盖章方面 陷阱:只签字不盖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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