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抚顺杨光律师 >刑事辩护

律师介绍

杨光律师 杨光律师1998年从事律师,是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22年,积累了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对各种疑难案件富有强烈的挑战欲。代理被告案件有心得。擅长刑...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杨光律师

手机号码:13704933038

邮箱地址:313822434@qq.com

执业证号:12104199810384915

执业律所: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万达广场B1 SOHO 1221室

刑事辩护

重大立功审批的一般程序

  导读:犯罪行为人在犯罪后想要将功补过的,在案情侦查审理的过程中,有重大立功情形的,对行为人之后的量刑有很重要的作用。接下来由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立功情节从宽处罚的幅度

  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立功情节,可以从宽处罚,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构成重大立功的行为包括:

  1、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2、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

  3、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4、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5、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

  审批行为人重大立功的一般程序

  1、认定犯罪行为人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由分管区召开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管区审核评议,提出建议,报送监狱狱政管理部门审查。分管区和管区的集体评议,应当由书面记录,并由与会人的签名。

  2、管区收到分管区拟认定犯罪行为人具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材料后,应当召开管区长办公会,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狱政管理部门审查;管区长办公会议审核情况,应当有书面记录。

  3、监狱狱政管理部门收到拟认定犯罪行为人具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材料后,应当按照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1)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完备和规范;

  (2)事实和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3)是否符合法定立功、重大立功的情形;

  4、狱政管理部门对拟认定犯罪行为人立功、重大立功的材料审查后,应当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管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评审委员会审核。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13704933038

抚顺市新抚区万达广场B1 SOHO 1221室

Copyright © 2016 www.fsyg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