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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光律师 杨光律师1998年从事律师,是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22年,积累了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对各种疑难案件富有强烈的挑战欲。代理被告案件有心得。擅长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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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光律师

手机号码:1370493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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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2104199810384915

执业律所: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万达广场B1 SOHO 1221室

刑事辩护

信用卡诈骗的常见几种情形

   信用卡诈骗的常见几种情形

  1、伪造信用卡:伪造人民币是犯罪,伪造信用卡当然也是犯罪了。

  2、冒用信用卡:通常见于犯罪者拾到遗落的钱包,利用钱包里的他人身份证和信用卡进行消费。捡钱不还是不道德,捡到信用卡不还就等着吃官司吧。

  3、恶意透支: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透支,或有能力但拒不偿还,都属于恶意透支。

  区分: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

  同样是透支,善意透支是银行允许的行为,而恶意透支则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只要当初透支的目的,不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就都不算做恶意透支行为。

  主观上来说,必须不以侵占银行钱财为目的;客观上来说,即使无法一次性偿还透支金额,也必须尽可能地去偿还债务。银行和法院主要会根据你是否有还款意愿和还款行为来判断透支性质。

  怎么预防信用卡诈骗罪

  1、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如果拾到他人遗落的信用卡,可以交给银行机构。

  2、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合理使用信用卡。

  3、无论是否有能力偿还透支金额,不要拒接银行的催款电话,一定要表现出你的还款意愿,好让银行知道你不是恶意透支,然后尽最大努力去偿还最低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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