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律师1998年从事律师,是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22年,积累了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对各种疑难案件富有强烈的挑战欲。代理被告案件有心得。擅长刑... 详细>>
律师姓名:杨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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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2104199810384915
执业律所: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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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诽谤罪。那么什么是侮辱诽谤罪,如何认定?侮辱罪和诽谤罪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侮辱诽谤罪?
1、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
2、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侮辱罪和诽谤罪有什么区别?
1、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诽谤罪: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注意:侮辱罪和诽谤罪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个人。
2、犯罪手段是不同的:前者是公然进行的,包括可能使用的暴力;而后者只能以言语、文字方式来进行的。前者不需要有捏造事实的过程,只要有公然侮辱的行为,情节就够了,而后者必须有捏造他人事实,并公开扩散两个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行为人是出于故意,并具有贬低、破坏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
5、认定:要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把侮辱罪和诽谤罪和一般的侮辱、诽谤区别开来。要把《刑法》上的侮辱、诽谤罪与《民法》的侮辱、诽谤行为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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