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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杨光律师 杨光律师1998年从事律师,是辽宁泽隆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22年,积累了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执业经验,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对各种疑难案件富有强烈的挑战欲。代理被告案件有心得。擅长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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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杨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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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聚众斗殴罪最低判刑

  导读:聚众斗殴行为扰乱的是公共次序,然而在斗殴的过程中还会造成人员、财产的损害。因此,《刑法》对聚众斗殴犯罪进行处罚,是十分合理,也是有必要的。那么你知道我国关于聚众斗殴罪最低判刑是怎样的吗?

  一、聚众斗殴罪最低判刑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如何量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期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个月。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量刑要素,依第一百四十条量刑,可行使六个月以内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四十一条量刑,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缓刑适用但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两个以上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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